第二十章(1 / 1)

一下飞机,三人打车直奔医院。

婉晴遗弃在医院里的孩子是个男孩,而且很壮实。接产的产科女医生说,胎儿越出母体生下来的时候有四千八百六十克重。她在这座医院里工作了半辈子接产了数千例胎儿,这么大的孩子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过。可是,面对这个孩子,西邨愣是喜欢不出来,甚至惊得目瞪口呆不敢相认。

从外表看,这孩子皮肤灰暗,比黄种人黑却比非洲黑人白,疑似西亚人的那种皮肤;眼睛是“猫眼”,蓝的,完全是欧洲人种白人的那种眼睛;鼻梁很高很尖,俗话叫“鹰钩鼻子”,既像欧洲白人又似乎像非洲黑人;头发是细密的黑色卷曲发,这又像是非洲大多数黑人的头发;鬓角到下巴有络腮胡的痕迹。所有这些,没一丁点貌似西邨,也没有半点母亲婉晴的影子。

四不像!这孩子是四不像的种。这是我的儿子吗?是徐家的血脉吗?医院有没有搞错啊!西邨无法接受。

女医生坚定地说,绝对不可能高错。接产这个胎儿的当天医院里只接待了婉晴一名产妇,他们有极其严格的程序和原始的记录。

许氏叔叔小儿子的老婆证实说,是她陪送婉晴来医院的,而且她就一直守在产房门外,孩子一落地发出第一声哭喊她就冲进了产房,亲眼见到的就是这个孩子。医院没时间也没机会“狸猫换太子”。孩子是婉晴所生就无可否认无从怀疑。再仔细查看,只有孩子的耳朵像西邨,尤其是耳垂,大而肥实,与西邨相比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浇注出来的。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怎么轮到西邨身上种瓜得了豆呢?难道婉晴怀的不是他的种?怀了别人的野种?可能吗?绝对不可能。在西邨发达的当时,她不敢。虽然她有的是独立活动的自由,但是她不敢用后半生来冒险。

难道是隔代遗传或返祖现象?徐家往上倒数几十代也没有与欧洲白人或非洲黑人、西亚人接触的历史,更别说攀亲结缘了。婉晴也是亚州人,是黄种人,祖辈都是苦出身,没听她说过她的家族与外籍人士有任何血缘关系。

用科学的办法检验。现在的医学十分发达,可以做亲子鉴定。

结果很快出来了,这四不像的孩子身上有父亲四分之一的血统。就是说,这孩子与西邨有四分之一的血缘关系。这就不能说这孩子与西邨毫无关系。父亲西邨给了孩子四分之一的血和生命。医学是科学,比铁还要阴冷。外貌不像并不能掩盖血缘关系。可是,仅仅是四分之一!那么,其他四分之三是谁的?

西邨想起了婉晴对他说过的话。她说过美国生殖专家会把他的精子与世界上最优秀的精子经过科学合成后再种入婉晴的体内,而且目标就是男孩。这个该死的美国佬!当初还千恩万谢,他要多少钱就给多少钱。他哪里是什么生殖专家?简直就是个骗子!他把人的生育当作了植物嫁接,当作了动物遗传实验,把他的精子与别人的精子合成为新的不知是谁的种子了。生出来的幸亏是人,虽然符合设计目标的要求生了个男孩,本领应该算是真够大的,可这还算是西邨的儿子吗?四分之三是别人的!既非亚裔也非欧裔又不是非洲黑人,四不像!这哪里是“优化”是“合成”?分明是杂交嚒!这不是变种了吗?不是变种也叫变异。“合成”后的“种子”长出的结果成了四不像,既像又不像。不知是他的科学水平有限还是故意而为之,竟然移花接木弄出个变种来!让西邨不认不行,认了又不甘心。这叫什么事!“西邨跨国集团公司”总裁的儿子是个杂种!浑身长嘴也说不清!父亲造的四间老房子是四不像,儿子西邨生的孩子又是个四不像!如果把他带回西村,还不成天下奇闻,笑掉大牙!比绝子绝孙还要臭名远扬!不能带回去。海兰能为他、为徐家生育,而且那一定是个儿子。这是他把过脉千真万确的事。徐家没必要多个杂种。

现在首先面临的现实是孩子需要哺乳。必须找到婉晴。可是,登报寻人的启示发过好几天了,没有丝毫的回应。婉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一定是看到自己生下个怪胎无法向西邨交代,惧怕责备和追查而逃之夭夭了。

不能把这个四不像的孩子带回西村去,可又能把他带到哪里去?做父亲的他在香港是肯定无法立足了,恨不得连夜离开香港回到内地老家去。可是,总不能把孩子永远丢在医院里吧?医院不是收容院,是要收费的。何况孩子身上四分之一的血管里还流着他的血,就算当垃圾扔也得扔到垃圾筒里。唯一的最恰当的办法是送给保良局管辖的孤儿院去。在那里,孩子的生命和健康是有保障的,将来也许会有另一番前程。西邨反复权衡利弊,最终决定把四不像孩子送进了离许氏叔叔小儿子家不远的一所孤儿院里,并叮嘱许氏叔叔小儿子代表他常常去看望这个孩子。

西邨要离开香港回内地去了,这一去也许再也不会再见,许氏叔叔的小儿子感念西邨对许家的恩情,在家举办家宴,为西邨、为远房表兄老靳和曾经打过交道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老肇饯行。

席间,西邨想起一生大起大落,赤条条从大陆来,现如今又要赤条条回大陆去;想起偌大个公司顷刻间土崩瓦解,他从巅峰一下子跌入谷底;想起父母早早离世;想起多少爱过的人悄然不告而别给他留下个四不像的孩子让人耻笑,不禁大喜大悲,潸然泪下,竟至于悲痛欲绝,这就难免管不住自己的嘴多喝了酒。老靳和老肇以为情至自然,也是觉得对不住他们的总裁,便陪着他一起把自己灌了个烂醉如泥。

第二天天还没亮,许氏叔叔的小儿子起夜经过西邨睡的房间,只见西邨横躺在房间的门槛上,口眼歪斜,嘴角挂着白沫。是中风了!是昨夜的酒害的!不及多想,他连忙叫醒老靳和老肇,慌慌张张地把西邨送往最近的医院抢救。

西邨的命是保住了,可是,由于中风的时间过长,落下了后遗症——脸庞走了形,歪斜成捏瘪了的瓢,如果不是指认,谁都不认识他原来是鼎鼎大名的徐西邨;半身不遂半边瘫痪,只有一只右手稍能动弹;能吃能喝却大小便失禁;很想开口说话却说不清一个字,这说明他的大脑还没有完全丧失思维功能。

几天过去了,西邨的病情得到了控制,龇牙咧嘴地比比划划。老靳和老肇猜想,他是担心死在香港,他要尽快离开香港回到老家去见到新婚的妻子,海兰的预产期快要到了,他要赶走临死之前见到他的儿子。落叶要归根的观念根深蒂固,他不想死在异乡他域,他要把自己葬在父母的坟旁,永远陪伴他们。

做了必要的准备,老靳和老肇护送西邨回他的老家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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